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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喝酒必看,律师全风险提示

发布者:豫章律师事务所   2019-10-15


聚餐饮酒风险告知书:

  • 第一部分:共同饮酒者的民事责任

  • 第二部分:饮酒后驾车的违法后果

  • 第三部分:保险公司不能拒赔的情形

  • 第四部分:聚餐饮酒的风险防范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就想跟您喝杯酒;杯中酒,酒中情;杯杯都有真感情;我干了,您随意”。这是“抖音”APP中比较火的一段祝酒词,酒文化在中国博大精深,有事没事喝两杯成了聚餐口头禅。开心时喝酒庆祝,不开心时借酒解闷,反正喝酒有一万个理由,但相关风险,喝酒的各位是否知晓?接下来律师把风险告知你。


第一部分:共同饮酒者的民事责任

近年来因饮酒导致的伤亡事件越来越多,例如酒后驾车导致交通事故,酒精导致身体过敏,酒后呕吐物窒息致死,过量饮酒心脏猝死,剧烈运动导致受伤等。作为共同饮酒者,未尽相应义务的需承担部分责任。 

聚餐人员相互之间是情谊关系,但聚餐人员实施了共同饮酒的先行行为,则共同饮酒人员需承担相应附随义务,例如共同饮酒者对于共同危险行为的防范义务,共同饮酒者之间的安全保障义务等。

在常见的饮酒人员酒驾导致交通事故中,共同饮酒的其他人员则负有劝阻驾驶员饮酒驾驶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共饮人员未积极履行提醒劝阻义务对驾驶员因醉酒驾驶遭受的人身伤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驾驶员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醉酒驾驶的,应当对自身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

参考案例:倪维常、郑永健:“共同饮酒者的情谊侵权赔偿责任”《人民司法(案例)》2017年第8期


对于共同饮酒人员承担责任的主要情形:

  • 明知醉酒人不能喝酒而共同饮酒。例如:体质过敏问题、生病服药情况等;

  • 极力劝酒:例如言语刺激、要挟、挑逗、不喝就不善罢甘休等;

  • 对酒后实施危险行为的情况未进行提醒劝阻,例如酒后执意驾车、打篮球、通宵唱歌等;

  • 未将神志不清的醉酒人员送达安全区域。饮酒人员酒后的状态越差,其危险程度越高,共饮人员的安全保障义务也相应提高,例如:醉酒人员已喝至“断片”,此时共同饮酒人员应当将其护送回家交由其家属照护或者将其送至医院处理。

参考案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苏民申126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6)宁民申501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湘民申634号、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津民申2073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甘民申176号


第二部分:饮酒后驾车的违法后果

酒后驾驶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章行为。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吸酒精阈值与检测》国家标准(GB19522-2004),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等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日常生活经验测算,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


◎ 酒后驾驶的行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的刑事责任:

醉驾还涉嫌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酒后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也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如电动自行车设计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等方面已达到轻便摩托车的技术标准,属于机动车,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参考:《刑事审判参考》2013年第5集·总第94集-林某危险驾驶案——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的情形可能构成《刑法》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出具的《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中规定:“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即醉酒肇事后继续冲撞造成重大伤亡的,可以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参考:黎景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007)粤高法刑一终字第131-1号案、孙伟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009)川刑终字第690号案



第三部分:保险公司不能拒赔的情形

◎ 交强险应当先行垫付,后续可追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以及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二)驾驶人醉酒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从上述交强险条例、交强险条款及司法解释可看出,醉酒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人在赔偿限额内垫付医疗费用(交强险理赔的金额和项目: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交强险保险公司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损失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酒驾为商业险免责情形,但保险公司未尽告知义务的免责条款不生效:

根据《机动车损失险》第六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商业性保险对于醉酒驾驶的情况一般是不予以赔偿。

但如保险人员对免责条款未尽到提示义务的,根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对酒驾或逃逸免责条款未尽到提示义务的,保险人不能免责,也就意味着此时的商业保险可能要对该情况进行理赔。

日常购买车辆商业保险中,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提供的合同中一般会对免责条款进行加粗提示并进行提醒或要求购买者签字确认已知免责条款等。如保险公司无法举证已经提示并且明确说明的,则商业保险可能需要对酒驾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

参考:陈建华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再审案件-(2015)浙商提字第50号


第四部分:聚餐饮酒的风险防范

对于实施聚餐组局的人员建议在喝酒之前提供相应就餐信息,喝酒过程中注意适度饮酒,酒后一定要相互保障人身安全。以下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1. 提前告知聚餐时间、地点、人员等,方便其餐后安排家属朋友接送;

2. 了解聚餐人员的身体状况以及酒量情况;

3. 了解所购酒类的产品情况:度数、年份、质量等;

4. 询问并尊重聚餐人员的饮酒意愿;

5. 了解食物药品相克常识:服用头孢后饮酒易导致双硫仑样反应甚至是过敏性休克,胡萝卜和白酒同食会使肝脏中毒等;

6. 饮酒过程中应当适度饮酒,一定不能劝酒,自己也不要贪杯;

7. 如饮酒过程中出现人员喝得不省人事等情形,应当及时就医通知其家属,避免严重后果发生;

8. 给饮酒人员安排好代驾、滴滴、出租车,或通知饮酒人员家属朋友前来接送;

9. 酒后劝阻饮酒人员实施开车、剧烈运动等不安全的行为;

10. 预估到家时间后,确保以到家或安全状态,未回复时候及时联系相关人员。

无论是组局者还是参与者,都应当相互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你希望下次和朋友开开心心喝酒,那么这次要大家平平安安回家。



作者:肖杰律师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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