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结构
豫章所具有高效严谨的治理结构,为事务所的整体发展和法律服务奠定良好基础。豫章所最高权力机构是合伙人会议,下辖管委会、监委会和执行机构。其中执行机构下设行政管理部、市场部、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四个部门。豫章所内设政府与行政法律事务部、建筑与房地产部、争议解决部、刑事业务部、金融与保险部、公司与并购部、资本市场部、信息与环资部八个业务部门。此外,豫章所还在逐步建设和完善财务委员会、市场拓展委员会、文化建设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规则与规划委员会、专业化建设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