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行政法律事务

新"汽车三包规定"的解读与重点提示(文末有惊喜)

发布者:豫章律师事务所   2021-08-16

近年来,汽车售后问题频发。从“奔驰女车主坐引擎盖维权”,到“上海车展特斯拉刹车失灵”等事件均引发了社会热议。这些事件反应,一方面是消费者很多正常维权困难重重;另一方面部分消费者通过过度维权,给经销商和车企带来了极其负面的影响。

为缓解车企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回应新的情况,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新“三包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新“三包规定"在2013年实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进一步加大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同时,对经营者提出了更加严格的三包责任要求。本文将对该规定的重点内容进行解读,让消费者遇到问题时,能够采取更为合适和有效的维权措施;也让汽车经营者能够更好防范法律风险。


一、为“汽车三包”和“家用汽车”?

“汽车三包”是对所售汽车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其主要是指汽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有质量问题的汽车产品进行修理、更换、退货的行为。

“家用汽车”,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和皮卡车。只有车辆行车证上登记为“非营运”,而且必须在个人名下才能被定义为家用汽车。对于行车证虽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实际却用来运营(例如:跑“滴滴”)的车辆,不属于“家用汽车”范围。据此,可以认为:只有具备“非营运”和“私人拥有”这两个条件的车辆才适用于新“三包规定"。


二、哪些车型可以适用新"三包规定"?

除了传统燃油车外,近年来由于新能源汽车的强势崛起,新“三包规定"首次将家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新能源车型纳入了保护范围。其搭载的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零部件也将适用新三包的退换车条款。

同时,为了鼓励和促进行业发展,将家用皮卡车和平行进口车也纳入了新“三包规定"。


三、“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如何计算?

新“三包规定"要求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包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开具购车发票日期与交付家用汽车产品日期不一致的,自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自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2年或者行驶里程达到5万公里消费者可以要求包修包退包换,而第2年至第3年间或行驶第5万至第6万公里之内,销售者对汽车质量问题只需承担修理责任。


四、刚买的车出现质量问题,没有经过维修可以直接要求退换吗?

新“三包规定"要求

(1)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

(2) 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

以上两种情况,消费者均可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在车辆不需要经过维修的情况下,可直接向销售者主张退换货。


五、新"三包规定"新增了哪些销售者必须退换车辆的情形?

新“三包规定"在车辆出现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如三元催化器、颗粒捕捉器等)出现故障时销售者也必须退换,并将原三包规定中的累计修理超过5次或者整车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5日予以换车的限定条件,缩减为累计修理超过4次、整车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

对于新能源汽车,要求必须在三包凭证上注明动力蓄电池在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内的容量衰减限值。

律师提醒:针对电池容量衰减值的测定问题,新“三包规定"未作出更为明确的规定,国家目前也尚未出台对电池衰减标准测定方法。不同的经营者和第三方机构测定电池衰减的方法各不相同。如果出现纠纷,消费者或法院委托的第三方机构鉴定结果与经营者测定的结果不一致,会对经营者产生非常不利的后果。


六、如符合退车条件,销售者除了退换车辆,还需赔偿消费者哪些损失?消费者是否需要补偿销售者折旧费?

销售者还应当赔偿车辆登记费用、扣除相应折旧后的加装装饰费用以及相关服务费。但是,如果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仍未排除故障或出现新故障,消费者主张退换的,就需要向销售者支付车辆的使用补偿费。

具体使用补偿费的计算标准为:补偿费=车价款(元)×行驶里程(公里)/1000(公里)×n(使用补偿系数n则要求生产者确定并明示在三包凭证上。使用补偿系数n不得高于0.5%)

例如,一辆10万元的车,行使了2000公里出现问题,经维修仍未排除故障消费者主张退车的,按照补偿系数0.5%计算,消费者需要向销售者支付1000元。


七、销售者最迟应当在几日内为消费者退换车辆?

对于符合更换或者退货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提出更换或者退货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或者退货,并出具换车证明或者退车证明;20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更换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但因消费者原因造成的延迟除外。



八、如果车辆在维修期间,消费者有用车需求怎么办?

根据新规定,车辆在包修期内因质量问题单次修理时间超过5日(包括等待修理零部件时间)的,修理者应当自第6日起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向消费者支付合理的交通费。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也可按照约定的方式补偿。


九、不在4S店做维修保养,是否仍能享受三包服务?

新“三包规定"明确要求,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对车辆维护、保养的企业,并将其作为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理由。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或者三包凭证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车辆而造成的损坏,仍可免除经营者承担的三包责任。

律师提醒:消费者的车辆未在4S店维修保养,而车辆又出现了“三包”范围内的问题,要求经营者承担责任时,还是需要消费者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自己已经按照车辆《保养手册》的要求,在正规有资质的企业维修保养以及是车辆本身的质量问题才导致故障承担证明责任;而对于经营者,如果能够证明消费者未按照要求或是在不正规渠道维修保养才导致故障,是可以免责的。


十、如果因“三包”引发争议,如何解决?

发生纠纷时,消费者应当准备好购车发票、三包凭证、维修记录,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行政机关投诉;

(4)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对商家拒绝履行三包义务的,相较于旧三包规定中“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新“三包规定"将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罚款最高可达近50万元。

总体而言,新“三包规定"不仅扩大了家用汽车三包的范围,而且强化了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同时对生产者、经营者的汽车产品、售后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质量的整体提升。




作者:任若萌律师

指导老师:徐谦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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